一、申报时间
现在报名,完善资料。
9月份进行复验,材料报送截至时间为9月30日。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二、范围和对象
凡在全省范围内具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中从事工程系列,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三、评审条件
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工程系列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业绩。
在评审职称任职资格时,应以实际水平、工作实绩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为主要考核依据。
学历及工作年限要求
1、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一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以上;
中专毕业后担任技术员级职务5年以上。
中专从事工作7年以上
2.工程师(中级职称):
硕士研究生,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两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
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
3.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八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三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