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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律师解析父母去世独生子女可继承父母全部财产吗

2018-1-9 15:42:42 浏览:43次

网友提问:我是独生子女,母亲于2012年去世,母亲去世时外公、外婆还在世,2015年外公去世,现在父亲病重,父母有一套商品房。
请问:我可以单独继承父母所有的这套房屋吗?

阳光律师事务所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该房屋属于您父母的共同财产,2012年您母亲去世时,其财产发生继承,根据《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由此,该房屋中您母亲的财产份额由您父亲、您和您的外公外婆来继承。

此外,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由此,该房屋中您母亲的财产份额由四位第一顺位继承人每人继承四分之一,即该房屋中您父亲享有八分之五财产份额,您外公、外婆和您自己每人享有八分之一。

因此,如果父母去世时还有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世,独生子女也不能单独继承父母的财产。

只有当下列情形出现时,您才可能获得这套房屋完整的所有权。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若您外公外婆无其他继承人,您父亲对外公外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您外公去世时您父亲将获得外公关于房屋的八分之一遗产份额,若您父亲去世后,无其它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您可以获得父亲的四分之三房屋所有权份额。

等您外婆去世,依据《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

”您才可能依继承合法取得这套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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