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律师您好,我想请问您办理保险是不是一定能索赔,我说的是指事件、事由什么的都符合我们的约定的情况下,是不是都可以跟保险公司拿到赔偿?有没有特护情况,特殊情况有哪些?
阳光律师事务所提问:一、什么是保险理赔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现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
《保险法》第22、23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保险理赔的特殊情况
1、撞到自家人的免责;
2、车灯或者倒车镜单独破损的不赔;
3、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的不赔;
4、水深处强行打火导致发动机损坏的不赔;
5、车辆修理期间造成的损失不赔;
6、拖着没保交强险的车出事故的不赔;
7、私自加装的设备不赔;
8、被车上物品撞坏不赔;
9、没经过定损直接修理的不赔;
车辆零部件被盗的不赔等等。
10、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年检的,保险公司也可以拒绝赔付。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得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需要了解的,可以直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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