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姑父发生交通事故去世了,现在姑姑还有身孕。
姑父只留下一处与姑姑婚后购买的房产,姑父的父母现在让姑姑搬出去,他们说买房子的钱是姑父自己一个人的,没有姑姑的分。
孩子还没有出世,不是继承人也没有胎儿的分。
请问胎儿能继承遗产吗?房产作为实物,遗产继承时怎样分割?
阳光律师事务所解析:在分割遗产时,如死者遗有未出生的胎儿,应给胎儿保留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其应继承的数额一般以共同参加继承的各法定继承人的平均数额为参考数额。
如果胎儿生下是活体,这份遗产由胎儿这一继承人继承;
如果胎儿出生是死胎,这份遗产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其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对于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
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要注意贯彻这一精神。
如:对房屋要照顾缺房的继承人;
对生产工具要照顾生产需要的继承人;
对图书资料要照顾从事有关业务的继承人,等等。
这样才能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
所以,根据你讲述的情况,房产作为实物,遗产继承时分割时,可以尽量照顾你姑姑,对房屋进行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
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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