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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律师|离婚时按揭房产|如何进行更名过户

2018-6-14 17:28:18 浏览:20次

离婚诉讼中,如果将夫妻共有房分至一方名下,而房产所有人属于夫妻共有或另一方所有时,就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更名手续。
而当今社会中,夫妻共有房产绝大多数是按揭购买的房产,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办理房产过户呢?

深圳立帮律师团解答:

对于办理按揭贷款的房产,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在银行同意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凭法院的判决书,进行更名。
这种情况需要办理转按揭,承担转按揭和房产评估的相关费用。
从现阶段来看,该房产不允许转让,除非供房者提前还款,方可交易。

如果不更名,也可以继续还贷供房法院的判决会自始至终生效。

对于不存在按揭的房产,当事人只要拿法院的判决书及产权证和本人身份证,到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办理。
更名时不需要交纳契税,但是得收取相应的工本费用。

深圳立帮律师团,立足深圳及香港,提供多元化高端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团队律师多年来潜心致力于婚姻法、公司法、证券法、刑法的实务及交叉领域风险防范研究,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执业经验。

咨询热线:杨律师,18018787110

广东鹏城阳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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